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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辦理「從事職業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培訓」研習會,全程參與本研習活動並經考試合格者,將可取得本會從事職業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之認可資格。歡迎本縣有興趣之護理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Date:2010/10/25
一、為提昇職業健康照護品質,勞委會於本年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修正草案增訂從事職業健康服務護理人員需接受相關教育訓練,以強化職業健康服務能力,協助雇主辦理健康風險評估、健康管理、健康促進及工作環境危害評估及建議等服務,進而落實職場勞工之健康照護。
二、本培訓課程完全免費,本梯次計培訓80人,訂於12月11日、12日、18日、19日、25日及26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於每週六、日假交通部鐵路管理局臺鐵大樓第5會議室(臺北車站;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6樓)舉辦,有意參加者(限護理人員),請自即日起以網路報名,額滿截止,
報名網址為http://web.cla.gov.tw/trainning/login.asp(初次使用本會網路報名系統者需先註冊成會員才能報名)。
有關報名相關疑慮請電洽本會勞工安全衛生處承辦人員彭技正詢問(聯絡電話:02-85902776)。
三、全程參與本研習活動並經考試合格者,將可取得本會從事職業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之認可資格。另將依「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向行政院衛生署認可之護理團體辦理積分採認。
四、為響應環保,惠請參與研習人員自備環保杯與會。另因名額有限,若經報名後不克出席者,惠請於網路取消報名,將名額提供予他人使用。培訓相關資料如附件。
相關檔案下載
「從事職業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培訓課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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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 筱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